根据《长春市幼儿园定类评价规范》《长春市民办幼儿园定类评价规范》及市专家组的评价成果,长春市教育局决议,命名宽城区第二试验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长春市演示幼儿园;命名轿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为长春市一类幼儿园;命名绿园区圣特尔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为长春市民办演示园;命名新区嘉禾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为长春市一类民办幼儿园。
长春市教育局期望主办单位仔细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规和文件精力,持续注重和支撑幼儿园的建造与开展。幼儿园要仔细落实《幼儿园作业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开展攻略》,逐渐的提高办园水平缓保教质量,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发明杰出的环境,为促进长春市学前教育事业开展做出活跃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