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现在正在规划批前公示阶段,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规划计划有任何定见和主张,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奉告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阅股。请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在提交书面资料时,一起带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工作证)。逾期不提出定见或主张,视为认可该项目规划计划。(联络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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